大洋新聞 時間: 2013-11-22來源: 信息時報當事的小孩在回憶當天扶起太婆的情形。
  信息時報訊 據《華西都市報》報道,20日,家住四川達州市達川區正南花園的江先生反映,今年6月15日,他兒子和另兩個小朋友在樓下玩耍,看見一74歲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,不料太婆起身後卻說是孩子將自己撞倒的。近日,太婆痊愈後甚至住到了自己家中,要求賠償醫葯費。由於各執一詞,11月18日,江先生與太婆家人去司法所進行調解,最終江先生和另兩名家長無奈與太婆家人達成口頭協議,同意賠償太婆一部分醫葯費用。
  昨日上午,此事又有了新的變化和進展,達州市達川區南外鎮司法所的司法調解已經中止,其中一名小孩的家長江先生已經報警,派出所也已立案。
  家長不服中止司法調解
  昨日上午9點,三個小孩的家長和太婆的家人再次來到了達川區南外鎮司法所。按照11月19日的司法調解建議,3個小孩的家長各賠償太婆醫葯費2500元,共計7500元,太婆住院治療總共花費的醫葯、護理等2萬餘元費用剩餘的部分由太婆的家人自行承擔。
  “我們那天實在是沒辦法,不同意司法調解的建議,太婆的家人就不要我們走,逼不得已只有暫時讓步,同意了司法調解的建議。”小孩家長江先生說,他回去以後越想越覺得冤枉,怎麼可能做了好事還要賠錢的道理呢?
  昨日上午,在南外鎮司法所,小孩家長江先生推翻了此前司法調解達成的口頭協議,並與另外兩名家長意見達成了一致。江先生表示,既然太婆不是自己的孩子撞倒的,那麼自己就絕不可能承擔相關的賠償費用。南外鎮司法所在徵得三個小孩家長的意見後,決定中止司法調解,建議當事雙方走正常的訴訟程序。
  太婆家人不依給錢才行
  中止司法調解後,江先生及另外兩名家長正欲離開的時候,太婆的兒子和孫子卻將江先生堵住不讓他離開。據江先生介紹,當時太婆的兒子和孫子一前一後將他堵住,告訴他今天不拿錢就不能走。“他們說我兒子是第一個撞太婆的人,另外兩個家長應該陪的錢也讓我必須幫他們收齊。”
  面對太婆兒子和孫子的前後包夾,江先生告訴他們,現在司法調解已經中止,如果有什麼問題,可以走正常的訴訟程序。“我還告訴他們,他們的這種做法已經威脅到我的人生安全,我可以告他們,但他們卻不依不饒,必須讓我給錢才能走人。”江先生無奈地說,最後我實在沒辦法,拿出了身上的1100元錢給了他們,才得以脫身。然後他們給我打了收條,還讓我儘快把剩餘的錢給他們。
  有7位目擊者願意作證
  隨後,小孩家長江先生來到了達川區南外派出所報警,並希望派出所能立案調查此事。
  隨後,江先生回到家後,舉著“尋找證人”的紙牌,希望當時的目擊者能出面作證,以還三個小孩的清白。同時,在11月20日的採訪中,記者手中有一段與太婆兒媳對話的錄音,錄音中太婆兒媳清楚地表明,自己的婆婆是在家洗澡時摔倒導致的骨折,而不是在外被三個小孩撞倒的。
  多位6月15日事發當日的現場目擊者均表示,小孩沒有撒謊,太婆確實是自己倒下去的。住在底樓的唐婆婆說:“我絕對幫你作證,當天下午我看得清清楚楚,明明就是兩個老太婆一起走過來的,然後這個老太婆慢慢地往地上倒,另外一個就往回走了。”
  在事發點10米處開副食店的陳女士,還有同在事發現場的王女士都證實了唐婆婆了說法,陳女士說:“小娃兒咋可能說謊嘛,我看得一清二楚就是那個太婆自己倒下去的,走來的時候是兩個人,後面就只剩她一個人了。”王女士說:“我當時還準備去扶她的,看到三個小娃兒跑過去了就沒去。”
  截至昨日下午5點半記者離開時,已有7位現場目擊證人表示願意出來幫忙作證,並一一簽字按了手印。“不能助長這種歪風邪氣,不然以後哪個還敢做好事嘛。”其中一位願意出面作證的女士說出了這樣的話。
    (原標題:扶起摔倒太婆 3小孩被指肇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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